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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意为家长监护权设限

作者:李克杰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10-7-29

    7月26日,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后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交审议。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是修订内容的一项重点,其范围由原来的“信件、日记”,扩大到了“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了质疑,一些家长表示无法理解和接受。笔者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看待这一问题:一是未成年人隐私保护是不是绝对的,如何处理与家长监护权的关系;二是法律法规的本意如何,媒体解读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和误读。即使对限制行为能力子女的个人信息查阅,法律法规也不宜划下一道十分清晰的界限,而应交由父母与子女通过日常互动和平等交流解决。子女有时不能接受也应属于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中的问题,不应简单地划归“违法”范畴。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让法律冷冰冰地深层介入父母子女关系,不利于家庭和睦、亲子关系和谐和子女健康成长,自然也影响立法目的的实现。


责任编辑 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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