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成立一周年:受理涉自贸案件3371件 涉外司法公信力倍增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6-03-19 17:05:10  作者:古雪丽

新闻通气会现场。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摄

3月20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以下简称“自贸法庭”)将迎来成立一周年。3月18日,自贸法庭发布第二期自贸审判白皮书:2025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18日,共受理涉自贸案件3371件,审结2809件,结案率达83.33%。

其中受理涉外案件43件,外籍当事人国籍覆盖15个国家和地区,中亚国家当事人占比达33%。涉案总标的额超12亿元,涉企案件2448件。

“通过优化审判流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俊介绍,作为全疆首家专门涉外审判机构,自贸法庭成立一年来,外籍当事人主动选择我国司法管辖率增长2倍,中外经营主体对中国司法公信力的认可度持续提升。

机制创新成为最大亮点。自贸法庭引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资源,汇聚26国63名专家,在重大疑难案件中开展专家咨询与委托调解。法庭与中国贸促会中亚调解中心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实施“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模式,全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191件,审结1007件。

智慧司法深度应用。自贸法庭全面推广在线立案、视频庭审、电子送达,提供线上诉讼服务700余次,创新推出中、英、俄三语“要素式”诉状模板。一起涉乌兹别克斯坦商人的国际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视频见证委托+多语言协同”机制全流程线上审结,仅用45天促成和解,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2025年4月21日,我国首趟铁空联运跨境班列“粤新快线”成功运行。自贸法庭联合多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提前研究联合国贸法会《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推动铁空联运电子单证在自贸试验区实现具备凭指示、可转让功能的新型物权凭证,以司法判例形式为电子单证物权确权及金融功能激活提供司法支持。

服务大局方面,自贸法庭联合高校成立“自贸企业出海”风险评估课题组,发布《走出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建立“一企一册”档案精准对接外资企业司法需求。

当天还发布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企业出海涉外法律服务指引手册》,聚焦中亚五国,设置七大板块,系统覆盖国别概况、法律风险、国内监管、投资实务等核心内容,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流程法治保障。

新闻通气会当日,自贸法庭宣布建立国际商事法律专家库,未来将不断完善中、英、俄三语诉讼服务模式,建立涉企案件“绿色直通车”,让新疆司法智慧走向国际舞台。

责任编辑: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