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将鼓励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消费评价报告奖励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邀请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通过“随手拍”方式举报问题线索,平台根据核实情况予以奖励。
3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日前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相关内容,会上审议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壮大监督力量、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等方面着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据了解,根据《意见》,新疆将在已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媒体记者、外卖骑手等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吸纳热心公益人士和专家学者加入监督队伍,确保食品安全监督员愿意监督、能够监督、发挥作用。各地还要组织监督员参与“你点我检”“你我同查”及各类开放日活动,并运用“互联网+AI监管”系统开展线上巡查。
在重点领域监管方面,《意见》指出,推广驻点监管、“一店一码”、食安驿站等成熟模式,强化景区食品安全协同共治;完善学生监督岗制度,推行“食安合伙人”机制,通过举办“家长开放日”,组织家长参与食材验收、储存、加工、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监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同时,志愿服务也被纳入社会监督体系。《意见》明确,依托志愿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志愿者注册、项目发布、时长积分等线上管理;联合大中专院校,动员青年学生和“小个专”及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打造“食安天山”志愿服务品牌。
为激发全员监督内生动力,《意见》还对举报奖励机制作出部署。新疆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落实《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完善通报表扬、奖励休假、职务晋升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设立特别贡献奖,对多次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吹哨人”予以重奖。
此外,推动各地拓展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渠道,引导批发市场开办者、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办者、行业协会等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推动各地将非重大案件线索举报纳入奖励范畴,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增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