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天山见证沧桑巨变,法治阳光辉映长治久安。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回望峥嵘岁月,法治始终是贯穿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坚固基石,更是护航2600万各族儿女团结奋斗、共创美好生活的根本保障。
从城市街巷到乡村田野,从绿洲沃土到高原牧场,今日之新疆,处处呈现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经济发展活力迸发、民族团结更加巩固、文化事业欣欣向荣、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繁荣景象。这份来之不易的祥和与生机,其深层密码,正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深深镌刻在天山南北的壮丽山河之间,转化为边疆稳固、人民幸福的生动实践。
立法植根沃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边疆实践
天山山脉 视觉中国供图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1979年11月,自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边境管理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告》等三部地方性法规,成为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首次地方立法实践,开地方立法的先河。
70年来,新疆始终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探索开门立法,搭建科学民主立法平台,丰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让法规制度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的实践沃土和共同意愿之中,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推进良法善治。
2025年5月的一天,哈密市伊州区西河街道文化路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内,居民们围坐一起,谈论着年初施行的《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给当地带来的变化。
居民王雅琴指着条例第十六条,自豪地说:“露天宿营和烧烤该不该‘一刀切’禁止?当时经过讨论,我们建议划分‘共享露营区’来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真被写进法规了。”
一年前,正是在这里,王雅琴等人提出的建议,最终被采纳并写入条例,解决了保护生态与满足群众休闲需求的矛盾,成为立法吸纳民意民智的鲜活注脚。
如今,2个国家级、23个自治区级及各地州市1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连同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专家库,已成为群众表达诉求、汇聚民智的主阵地,为立法精准对接社会需求提供了坚实支撑。
“借助‘外脑’‘智库’,保证立法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永江说,近年来,新疆立法工作逐步实现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跃升。
目前,新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0件,现行有效的法规性决议决定和重大事项决议决定52件,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03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具有新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正不断健全完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精妙平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改善原住居民生活的双重目标,让千年古城在法治守护下焕发时代新生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责、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为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法治护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有效拓展妇女参政渠道、消除就业歧视、强化安全保障,为新疆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一部部带着泥土芬芳、饱含人民智慧的法规条例,如一块块坚固的基石,共同垒砌起支撑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大厦。“立法脚步延伸到哪里,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践行到哪里。”张永江道出新疆民主立法的精髓。
张永江表示,未来将继续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开展立法研究,找准立法需求,探索开展具有先导性、引领性、前瞻性的地方立法,着力发挥法规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
执法司法为民:法治力量传递公平正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新疆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现实。
在祖国西大门霍尔果斯口岸,一场静水深流的执法变革令人耳目一新。针对经营主体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等痛点,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管局在自治区法治督察组推动下,创新推出“触发式监管”模式,建立起覆盖1470家企业和1136户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数据库,科学设定监管“红线”。对信用良好、规范经营、未触及红线的企业,最大限度做到“无事不扰”,让其心无旁骛谋发展;对触碰监管红线、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精准识别、快速响应、依法处置。
监管模式从“粗放式”迈向“精准化”,这一转变不仅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还借助“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创新做法提高了执法效能,当地企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显著上升。一位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动情地说:“以前听到‘检查’就紧张,现在感受到的是精准服务的温度。这样的监管,让我们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更有信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基层一线,法官们用智慧和温度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谛。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人民法庭庭长王德倡常年在牧区奔波。面对一起因8万元养殖借款引发的邻里纠纷,他没有简单判决。他运用“一八四”调解工作法(围绕“一个目标”化解矛盾,运用“八种技巧”沟通疏导,注重“四种情感”修复关系),先“背靠背”耐心倾听双方积怨和诉求,再“面对面”释法明理,明晰权利义务,最后巧妙地以一场草原赛马的邀约,重建了双方濒临破裂的信任。
“在牧区,邻里乡亲的情谊重于金钱。硬判或许能了结债务,却可能结下心结。‘法为基、理为据、情为桥’,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德倡说。
2024年,新疆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9.2万余件,调解成功28.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逾98%。这组沉甸甸的数据,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新疆结出的丰硕成果,也是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升的生动体现。
法治监督护航:筑牢风险防控的铜墙铁壁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防范风险,重在法治。新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抵御风险,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保驾护航。
法治督察是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利剑”。在墨玉县,一次常规的法治督察,揭开了某农业企业长期拖欠扶贫基地土地租金的“盖子”,涉及多名群众切身利益。督察组立即启动督办程序,督促当地政府严格依法履职。最终,通过法律途径为群众追回104万元,更倒逼周边企业主动补缴租金,规范了市场秩序,充分彰显法治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刚性与权威。
2024年,全疆法治督察共推动纠正行政执法问题案件94件,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前沿,法治发挥着制度性、基础性的保障作用。莎车县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探索建立的“复议+反馈”机制颇具成效。复议机关在依法纠正具体行政违法行为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向相关执法单位发出具有针对性的《行政执法建议书》,推动其完善内部工作流程、细化执法标准、堵塞制度漏洞。
2024年,莎车县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率达到43.3%,通过这种“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方式,有效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执法案件的整体合法合规率得到明显提高。这既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也是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法治路径。
复议机制创新之外,行政复议的“减压阀”作用同样显著。2024年,新疆部署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全区行政复议机关聚焦涉企行政争议,全年办理相关复议案件673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法定方式,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7亿元。这不仅是可观的经济效益,更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实践答卷。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和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效能日益彰显。
法治信仰生根:润泽人心的精神滋养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治新疆建设的深远意义,不仅在于制度的完善和行为的规范,更在于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内化为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信仰和自觉行动。
全民普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长远基础。新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喀什地区疏附县,“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员化身“法治宣讲员”,用带着“苞谷馕”香味的朴实语言,把宪法和民法典、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送到村民炕头、田间地头。在伊犁河谷的牧区小学,“马背上的普法课堂”成为特色,法官、检察官、律师为孩子们讲述法治故事,播撒法治的种子。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城市,精心打造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元素无声融入城市肌理和日常生活,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
如今,在新疆各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在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一起因草场边界引发的多年邻里纠纷,最终在乡司法所和“法律明白人”的耐心调解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相关权属证据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在昌吉回族自治州,某企业面临合同纠纷,在专业律师建议下选择通过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纷争,维护了宝贵的商业合作关系,还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故事,正是法治信仰在天山南北开花结果的生动写照。
当库车市阿格乡阿格村村民靠旅游餐馆增收、精河商户享“跨区通办”便利、和布克赛尔牧民纠纷和解、哈密河湿地公园游客惬意露营……法治已从抽象条文化为2600万新疆各族人民可感可及的安全感、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满当当的幸福感。这份源于法治的安宁与满足,正是新疆社会稳定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这份浸润生活的法治力量,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回溯70年历程,新疆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让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民生改善同频共振、相互促进,走出了一条兼具边疆特色与时代特征的法治建设光辉道路。
法治引领垂范:压实“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
推进依法治疆,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新疆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以制度刚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自2022年起,一项覆盖全疆的制度性安排持续深化——每年,新疆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向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进行专题述法。这不是简单的述职,而是对“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集中检阅。
会上,述法者既报成效也摆问题,自治区主要领导直指要害;会后,整改清单限期落实。这一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让“法治是硬任务”成为共识,发挥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4年,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2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向社会各界现场直播述法,135名各单位服务对象现场听取并评议,直播间观看人数达1万余人次。
与述法机制相辅相成的,是覆盖全疆的“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学习平台。每月9日、19日和29日,成为新疆各级干部雷打不动的法治“充电日”。每到这一天,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会为全疆各级领导干部上一堂法治课。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逢九必讲”不仅传递知识,更在潜移默化中塑造法治思维,引导各级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这种以常态化机制培育法治思维的实践,在全疆各地得到了针对性延伸,各类精准化法治培训持续走深走实。在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带头参加“法治思维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政府系统纪法大讲堂已连续举办多年;阿勒泰市打造“智启金山·干部讲坛”,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组织“法治大讲堂”,覆盖州县乡三级干部,重点研学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其实施要点……
阿勒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海拉提·阿亚提汗听完培训后说:“作为执法部门,更要强化法治意识,既要坚持公平公正,又要注重程序合法。”
一系列扎实举措,都致力于增强新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如今,新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履职的“头雁效应”日益显现,“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的示范价值也愈发突出。
正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毕德国所说:“如今的新疆,法治精神宛如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石榴籽,孕育、开花、结果。‘聚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成为群众共识,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七十载法治筑基,天山南北换了人间。面向未来,新疆将持续高举法治旗帜,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当法治成为全民信仰,新时代新疆的画卷,必将在法治基石上绽放更璀璨的光彩——天山永沐朝阳,边疆长治久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民主法治建设成就与展望”系列报道之一|依法治疆筑就天山丰碑)
文/李增高 张磊 布瓦加尔·麦麦提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