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泥泉子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显成效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6-05 19:53:31  作者:张卫玲 李进福 夏依旦·吾木尔江

 

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人民法庭围绕矛盾多元解纷机制,以深入基层护平安、贴心式案件回访、服务群众惠民生等举措,与滋泥泉子镇‘和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有效衔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专业优势,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小冬说,法庭不定期指派法官进乡村、进企业,开展巡回调解、审判,做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起到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目前,滋泥泉子法庭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收案量连续3年大幅下降。

纠纷化解在诉前

“我出发前就在给他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真让人着急。”1月20日,滋泥泉子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得知原告朱某从昌吉赶来,且年事已高,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人民法庭庭长冷晓良为让当事人少跑路,在认真审查了原告提交的材料后,认为争议事实清楚符合调解条件,当即调解。

原来,原告朱某和被告顾某均为南泉中心村梭梭沟片区村民。2019年底,朱某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给顾某,承包期限为3年,但顾某支付了第一年承包费后,无力支付剩余的承包费,后向朱某出具欠条。顾某一直久拖不付,朱某将其诉至法院。

冷晓良多次与顾某联系。顾某到法庭后,为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冷晓良联系村委会主任参与调解。通过对朱某和顾某双方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法庭地处乡镇,更容易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冷晓良说,对关系复杂、矛盾纠纷突出、涉及面广的案件,积极运用“1+4+N”多元解纷机制,与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合研判,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做好诉调对接,推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同时,法官分片区主动进村入户化解矛盾,指导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成功将多起土地和赡养纠纷化解在诉前。

5月15日,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人民法庭庭长冷晓良回访辖区群众。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进福摄

建立案件回访机制

“感谢法官在调解中充分考虑到企业的难处,为我们解决了融资方面的问题。”3月27日,阜康市某公司负责人对冷晓良说。

吴某与阜康市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引发纠纷。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官多方努力,主持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保障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也为阜康市某公司解决了融资方面的问题。案件审结后,法官多次到阜康市某公司回访,在优化涉企服务中传递法治温度。

滋泥泉子法庭在办案中贯彻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及时高效稳妥审理各类涉企矛盾纠纷,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唐某欠你的劳务费支付了吗?” 5月15日,冷晓良带着法官助理马旭来到滋泥泉子镇中沟中心村董某家进行回访。

“冷庭长,我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劳务费12870元!太谢谢您了!”见到冷晓良还在挂念此事,董某感激道。

“拿回自己的辛苦钱,我们就放心了!今天我们是来回访案件的,确保被告是按照约定兑现承诺。”面对董某,冷晓良说。

原来,2023年9月,董某受雇于唐某在滋泥泉子镇八户沟中心村建造房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唐某还应支付董某人工款12870元。几经催要未果,今年1月底,董某将唐某诉至法庭。冷晓良立即联系唐某了解情况。唐某表示,目前经济困难,等朋友还钱后,会及时给董某付钱。

冷晓良在听取唐某的意见后,了解到唐某是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只是因为一时困难而未能按时支付这笔款。冷晓良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唐某延期支付董某人工款。

滋泥泉子法庭通过建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对不能及时履行的案件登记造册,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督促义务人及早按时履行,如遇到当事人履行困难的情况,第一时间进村了解情况,出谋划策、沟通协调,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很多时候,我们多走一步,多问一句,矛盾就能迎刃而解。”冷晓良说。

服务群众惠民生

“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结案率而忽略群众的诉求,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冷晓良每次召开庭务会议时都会强调这句话。

滋泥泉子法庭通过“周联络、月下沉、季宣传”的方式,定期安排法官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官通过“重点分析、季度反馈”等方式,为当地政府强化基层治理提供数据依据和法律意见。

2023年以来,滋泥泉子法庭及甘河子巡回法庭收到一审民商事案件107件,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64.2%。今年以来,滋泥泉子法庭受理案件17件。

滋泥泉子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对接阜康市滋泥泉子镇“和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借助乡、村干部及“乡贤”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指导其开展法律咨询、送达文书、调解纠纷等工作,无法调解的,引导群众及时立案。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