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集中销毁活动,3100万余元假货现场销毁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4-03-15 16:44:01  作者:龚彦晨

新疆平安网讯 标着15年、30年、50年字样的侵权假冒茅台酒、五粮液,粗制滥造的充电器、数据线,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劣质消防器材……3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乌市京环环境能源有限公司,随着一声令下,总重量100余吨、货值1010.3万元的假冒伪劣物品被碾压、填埋、焚烧。

集中销毁活动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摄

当天,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开展2024年“3·15”侵权假冒伪劣物品集中销毁活动。

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旨在震慑制假售假违法分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消费活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集中销毁活动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摄

当天的销毁活动同步在全疆90余个县市的销毁点举行,包括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农资、消防器材、儿童玩具、校服、工业产品等22个大类300多个小类共448.97余吨,价值3107.17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被销毁。

在活动现场,一批黄色盒子包装的冒牌茅台酒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从外形和包装上看,其与真品相似度极高,很难看出猫腻。这款酒的真品名称为“陈年贵州茅台酒(30)”,市场价在1万元到2万元之间,一些年份久的藏酒价值3万元以上。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销毁现场摆放假冒伪劣产品。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摄

此外,五粮液、牛栏山、天之蓝等字样的酒类制品也有不少。

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商品是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涉案物品,主要存在商标侵权、商业混淆、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这些假冒伪劣商品成本低、售价高,不但会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还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

那么,在生活中消费者又该如何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呢?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张云松表示,在日常购物时,应选择到有资质的正规商店购买,付款前仔细检查产品的防伪标识、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并向店员索要发票。如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局民警在销毁现场摆放假冒伪劣产品。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摄

“希望通过这次集中销毁活动,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张云松表示,今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重拳打击12类违法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