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 2024-03-06 19:18:21  作者:凌锋

“新质生产力”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不同领域的代表委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建言献策。有的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每家中国企业需要面对并回答好的课题,有的提出理解新质生产力要抓住“新”与“质”两方面,有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服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等。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小到百姓衣食住行的改善,大到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的使命任务和新的发展环境都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而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法治是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激发创新活力、完善科技体制机制、保护创新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既是科技创新的理论逻辑,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我国宪法明确了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责任,为科技法律制度全面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作为科技创新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出台,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了多次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在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随着科技创新日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科技创新法律制度已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就要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水平,塑造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发展新质生产力还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就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扎实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激发生产要素活力,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把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转化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跃升的实践和成效。

更美好的生活需要更高的生产力水平,高质量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法治。期待代表委员把各行各业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真知灼见带到全国两会上,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以法治之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责任编辑:李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