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刘常静:​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3-12-26 17:51:08  作者:刘 芹

她是中国共产党员

大学生西部志愿者

检察官

全国“优秀公诉人”

多重身份

坚守司法正义

只为

为民服务

刘常静。沙湾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2008年,作为优秀大学生西部志愿者,21岁的刘常静带着对新疆的憧憬和向往,来到这里,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里。 

2011年,作为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西部计划新疆项目办主办的“激情青春•建功新疆”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事迹巡回报告团成员,刘常静前往新疆、陕西、河南、山东等地30余所高校巡回宣讲,为志愿者生活交上了一份满意的“新疆答卷”。

作为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刘常静曾在初任员额检察官时办理过一起“零口供”案件。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几年后,又私下利用家教身份多次实施猥亵儿童行为,且自以为熟悉案件侦办、审查流程,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刘常静召集办案民警、法医等有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提出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后,很快锁定相关证据。 

“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职业五年。”站在公诉席上,刘常静沉着冷静,举证、质证、论证,环环相扣。这起案件成为塔城地区首例判令从业禁止案。 

2020年春节,作为一起涉恶案件办案组副组长,刘常静和办案组成员一起坚守在岗位上。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刘常静和同事们加班加点,精心制作出所有案件事实基本情况明细,逐一标明犯罪时间、涉及罪名、案件事实、涉案嫌疑人信息以及需要补充侦查的问题,找出每个争议点,再逐一与侦查人员沟通,提出引导侦查意见600余条。一个多月时间,她和办案组同事们共审查批准逮捕、起诉79人,撰写审查报告5000余页。 

2021年国庆节,刘常静提前介入塔城地区监委正在调查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涉及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寻衅滋事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个罪名,案情复杂。刘常静加班加点审阅案卷40余册,提出介入调查意见47条,并形成23万余字的审查报告,保证了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高质效办理。 

办案中的刘常静。余志国 摄

“刘常静对每一份证据都字斟句酌、反复推敲,绝不放过任何细节线索,精细办案是她一直坚持的工作方式。”提起刘常静,沙湾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罗栋赞不绝口。

除了办案,刘常静也在推进法治常态化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担任沙湾市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期间,她多次在学校实地讲课、通过“云课堂”形式开展法律宣传,让法治“走”进校园,“走”到孩子们的心里。她主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了塔城地区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她担任民营企业法治指导员,精心制作了《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常见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等宣传手册,提醒企业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帮助企业化解安全隐患……

从塔城地区“优秀共产党员”、塔城地区检察系统“五好检察干警”,到全疆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全疆“优秀检察干部”,再到全疆“十佳公诉人”……11月28日,在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刘常静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她心无旁骛,砥砺前行

坚持着对法律的忠诚

对检察工作的热爱

坚守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用默默无闻的坚守

书写着无怨无悔的青春之歌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