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嘉奖!新疆首次奖励2名辅警
来源:平安天山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 2023-10-23 16:56:06  作者:居光伟

2023年10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印发文件,给米尔扎提·穆萨、莫合买提·阿不都许克2名辅警(追)记特级嘉奖。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七项配套制度实施以来,新疆公安机关首次对辅警予以奖励。

轮台县公安局群巴克派出所拉伊苏警务室原辅警米尔扎提·穆萨:2020年7月参加辅警工作,他勤学善思、积极工作,用心用情服务群众,热心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困难。面对辖区企业多、人口多、治安复杂的实际情况,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法律宣传、服务群众、电诈防范等工作,成功预警、劝阻电信网络诈骗6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余件,化解率达97.9%。2023年7月19日,米尔扎提·穆萨为救助群众,不幸遭遇车辆撞击,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26岁。

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级辅警莫合买提·阿不都许克:参加辅警工作已10年,工作中他总是勇于担当奉献,一心守护辖区平安。2023年4月11日17时许,莫合买提·阿不都许克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有货车即将撞到行人。紧急时刻,他挺身而出,把自己的安危抛在脑后,全然不顾自已是Rh阴性血的特殊情况,毫不犹豫上前扑救,将群众护在身后,确保了群众安全,自己却被车辆撞伤。

辅警是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辅助力量。长期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广大公安辅警,忠诚履职,恪尽职守,甘于奉献,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服务人民群众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加强对辅警队伍的关心和关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辅警法律地位、职责权限、职业保障、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填补了新疆辅警地方立法空白。2023年4月,为不断提升辅警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制定了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与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七项配套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与责任追究规定》创设了与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奖励制度并行的专门辅警人员奖励制度,明确了奖励比例、标准,填补了政策空白,是一项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三级嘉奖、二级嘉奖、一级嘉奖、特级嘉奖。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辅警颁发证书,对获得二级以上嘉奖的辅警颁发奖章,按照三级嘉奖一千元、二级嘉奖二千元、一级嘉奖五千元、特级嘉奖一万元的标准颁发奖金。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