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人人熟记于心
但有人却敢在法律边缘来回试探
日前
在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路和人民路交会处
一辆银色越野车停在路口中央
随后驾驶人下车在车尾躺下
天山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后
立即前来查看
询问过程中
发现驾驶人神志不清
说话语无伦次
且衣服上有浓烈的酒味
同行人员扶起驾驶人后否认其喝酒
随后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多次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
但驾驶人拒不配合
随后前往医院做抽血检测
结果显示
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驾驶员将面临吊销驾照
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的处罚
除此之外
经核查发现
该驾驶人于今年5月15日在广东珠海酒驾
已被吊销驾驶证
目前驾驶员已移送检察院进一步处理
乌鲁木齐交警再次提醒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莫因一杯酒和一时的侥幸
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生命无价,酒后不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