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强调: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理论支撑
来源:张昊   发布时间: 2023-05-26 11:25:47  作者:法治日报—法治网

5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天津召开第二十四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研究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表彰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和优秀集体,交流研讨法律监督现代化。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在开幕式上致辞。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开幕式并宣读表彰决定。最高检二级大检察官万春,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庭凯出席开幕式。

“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迫切需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理论研究。”应勇强调,检察理论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在检察实践中求实,在检察理论上求真,一体深化检察实践创新和检察理论创新。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关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关系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关系锻造过硬检察队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切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更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理论支撑。

应勇指出,检察理论研究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理论上着笔,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命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遵循,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道路,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应勇强调,要紧紧扭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工作中心任务,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任务。要加强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研究,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研提检察履职切入点,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检察机关性质定位、检察工作规律、中国特色检察学体系等研究,积极回应检察工作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要加强检察核心职能研究,聚焦宪法定位、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研究,促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质效。要加强检察改革研究,把理论研究贯穿检察改革全过程各环节,以有力理论指引推进改革创新。要加强检察管理机制研究,助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整体管理效能。

应勇指出,检察理论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构建“大研究”工作格局,不断凝聚研究合力,提升研究质效。要统筹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结合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作为理论研究聚焦的课题,做到同题共答、相融互促。最高检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健全全员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组织体系,让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要统筹外部力量和检察力量,健全“检学研”一体化理论研究格局,合力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和实效。

童建明出席闭幕式并讲话。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