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硬核”执行 优化营商“软环境”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3-05-16 11:46:49  作者:甘露 靳海雷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坚持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推进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紧盯执行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增强护企意识,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

提供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捷渠道,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四条措施》,发挥市委政法委涉企案件协调机制作用,采取更加柔性的司法手段促成问题解决。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某砂石公司诉某建筑公司货款纠纷案,当日便依申请作出保全裁定,被告在24小时内主动支付货款。

 慎用执行措施,避免企业陷入困境

对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做到“五查三落实”:查明双方矛盾纠纷产生原因、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企业所涉行业相关政策情况、关联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落实企业可供执行财产分类、企业主动履行意愿和生产自救能力、是否存在信访风险隐患。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恢复执行案件中,查明被执行人已连续四年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2021年因扩建产能资金紧张,导致最后一期还款日届满未能如期履行,并非恶意拖欠。执行法院积极组织当事人沟通协商,力促双方达成延期履行协议。

 善意文明执行,积极促成执行和解

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办理民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时,严格审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条件,积极采取信用预警、信用修复制度,避免信用惩戒措施影响企业及企业家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塔城地区两级法院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和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执行利剑 塔城在行动——暖春行动”,把强化执行攻坚与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等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弹性”措施,积极促成涉案企业达成执行和解,用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通过执行事务中心、执行信访窗口、智慧执行APP公众客户端、执行团队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受理企业的信访、投诉、举报事项。今年以来,全区法院通过智慧执行APP等各类便民渠道回复人民群众难点痛点问题及意见建议1447条。通过认真审查诉求、聚力争议焦点、加大协调力度、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等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法治宣传,以诚信兴商促发展

结合自治区第二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全区法院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发挥执行工作在营造守法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新疆高院与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执行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走访企业23家、商铺110家,发放宣传册592份,为200多名群众和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服务,现场征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供咨询解答,以实际行动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在东环市场开展执行风险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