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 业主能拒交物业费吗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3-03-20 13:29:06  作者:

贾永娇 作

[案例]

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某小区业主祁某自2012年11月至2021年底,以自家地下室管道漏水、物业公司不履行管护义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共计4300余元。其间,物业公司多次与祁某协商,但至开庭时,祁某仍拒绝交纳物业费。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释法]

物业公司与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服务,祁某作为业主,应按时支付物业费,对祁某提出其地下室管道漏水,物业公司不予处理,业主应该怎么做呢?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庞海花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根据该司法解释,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约定或法定的管理服务等义务,业主可以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并未赋予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权利。”庞海花表示,祁某以其地下室管道漏水、物业公司不处理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没有法律依据。同时,对于物业公司的起诉,祁某并未提出反诉,也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最终法院判决祁某在限期内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庞海花同时提醒,业主享受物业服务,理应支付物业费。但如果业主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给其造成损失,业主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另行主张赔偿,而不是拒绝交纳物业费。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