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有限制 “搭礼”需三思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3-03-16 14:35:28  作者:古雪丽 赵燕燕

结婚、孩子满月……人们经常会在亲友的重要时刻送上礼金。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要求返还礼金的案件。案件涉及金额不大,却引人思考。

案情:与朋友闹掰 他想要回礼金

王某与朋友李某之间存在劳务纠纷,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二人因此产生矛盾,关系恶化。今年1月,王某将李某起诉至焉耆县法院,诉请法院判令李某归还600元礼金,其中500元为李某儿子结婚时王某送出的礼金,100元为李某生病时王某送出的探望金

承办法官马垚在综合评判全案证据以及庭审笔录后,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礼金是送给朋友的,现在我和李某已经不是朋友了,为什么不能要回来?”拿到判决书后,王某表示不解,抵触情绪较大。

“你搭送礼金的行为属于赠与,法律中对赠与合同以及赠与的撤销有明确规定,而你想要回礼金的行为不属于约定或者法定撤销的情形。”马垚就本案的事实对王某释法说理。

“正当权益一定要争取,但诉讼不应该被当做赌气的工具。”经马垚耐心劝解,王某服判息诉。

说法:撤销赠与有条件

据法官马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此外,民法典也规定了,赠与可以附义务。如: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受赠人在完成与赠与人约定的某件事或某项任务的前提下,赠与人才能完成赠与行为。

那么,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呢?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也就是说,以上三种情形属于法定的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果赠与人能举证证明受赠人存在上述情形,且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法院可以支持赠与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请求。

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本着自愿作出的赠与行为,法院在保障赠与人的权利时也要保障受赠人的权利,对于一般性的赠与,只要发生交付,财物的所有权即发生了变化,除受赠人自愿返还外,赠与人将不能撤销赠与。因此赠与人在作出赠与行为时就要考虑好后果,以免损害自身利益。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