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法官“下沉式”服务 矛盾纠纷门前解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3-01-31 19:10:13  作者:古雪丽

“马法官,我们村村民与承包商发生纠纷,你能不能来调解一下?”“好的,马上来!”1月7日,星期六,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马增华接到包联的永宁镇新户村党支部书记张红志的求助电话,仅半个小时就赶到现场。

村(社区)挂着法官公示牌,有纠纷,打个电话法官就能“上门”服务。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村(社区),当地居民已然形成“有纠纷找法官”的良好习惯,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

2022年4月,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法官工作室内,法官正在化解村民的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巴州两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将司法力量下沉到基层,强化多元社会治理力量联动,以专业司法服务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

2022年9月,吾某与古某因返还恋爱期间花销一事发生纠纷,经两人所在的且末县托格拉克勒克乡阔什艾日克村村民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古某向吾某返还恋爱期间花销共计8000元,但因两人均未向法院提起司法确认,古某反悔,拒不履行调解协议。

今年1月19日,且末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牟方荣在她包联的托格拉克勒克乡法官工作室工作时得知此案,当即联系了该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吐尔孙古力·吐尔孙一同前往古某家走访释法。为减少双方诉累,牟方荣又视频连线了吾某,通过视频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在基层,各法官工作室积极构建“乡镇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法官工作室”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干部、综治干部、妇联组织、人民调解员、村警等多种力量,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促进简单纠纷就地化解、复杂纠纷多元化解、重大纠纷联调联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在巴州的村(社区),驻点法官定期下村开展法律咨询、矛盾预防、调解培训、普法宣传、服务群众,他们身穿法官服、佩戴法徽,奔走在矛盾纠纷调解一线。

据悉,2022年巴州两级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室组织法官、干警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15000余人次,化解纠纷4262起。

法官常态走访,熟悉乡情民意,按照所驻村(社区)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司法服务,更好地服务基层治理。

驻点法官每月进村(社区)开展一次工作,联系当地乡镇党委,进村(社区)必见第一书记,加强沟通联络,排除风险隐患。焉耆县人民法院制作了《焉耆县人民法院为民司法服务清单》,推动法官工作室工作走深走实;若羌县人民法院制定“一表一小结一照片”,详细统计法官工作室任务数据;博湖县人民法院实行“党员双报到+法官工作室”机制,让服务内容件件落实。

以法官工作室为点、巡回法庭为线、中心法庭为面的诉讼服务网络体系愈加清晰,巴州两级法院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回应着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2022年,巴州诉源治理成效初显:民商事新收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矛盾纠纷在最小范围内化解,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村(社区)人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取得实效,满意的不只是基层群众。

“法官不再拘泥于审判庭,主动融入群众,工作作风发生转变,做基层工作、群众工作的能力得到提升。”巴州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杨春燕说,巴州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构建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快速响应、依法化解长效机制,全力发挥好人民法院服务基层法治建设职能作用。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