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11项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3-01-10 14:12:36  作者:黑宏伟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出台的《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提出11项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在规范不合理招投标、保障政府采购等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定期开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培训,建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专家队伍,保证质疑和投诉受理处理质量;推进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工资保证金,依法依规减免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平台,结合自身信贷产品的特点,在有效管控风险前提下,进一步拓宽可用作抵(质)押物的种类和范围。

在引进人才、优化物流交通发展环境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根据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西部大开发、三基地一通道建设、对口援疆等国家战略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积极搭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平台;构建疆内外高效互通、双向互联的物流服务网络,降低新疆优质产品物流成本。

在项目评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函审、网络视频会审等线上评审,压缩评审时限,降低评审成本,提升项目评审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通过电子地图等方式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

《行动方案》还提出,探索实施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探索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探索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监管新模式,建立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协作机制;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立足实际,坚持以随机指定为主,以竞争指定为辅,债权人全程监督为原则,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长修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督促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帮助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扩大政策惠及面,切实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