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娟:用爱心点亮家庭教育的明灯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3-01-06 13:32:38  作者:刘芹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 张红娟

在12年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她帮助11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200多人次;为涉案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100多人次;首创“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全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负责人、“红姐说法”家庭教育普法栏目主创人……

她就是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主任张红娟,学生、老师和家长们都喜欢叫她“红姐”。

“为每个家庭、每一所幼儿园和学校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对未来的美好预期,这就是我的内在动力。”刚刚获得2022年自治区家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的张红娟这样说。

张红娟在该院未成人法治教育保护实践基地为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

在办案过程中,张红娟经常接触形形色色的“熊孩子”。深入了解他们的内心后,张红娟发现,叛逆和桀骜的“面具”后,是一颗颗因“问题家庭”受伤的心灵。 

她自费10万余元,利用业余时间报名参加了“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导师培训班”,用专业知识,不仅将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落实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更是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衍生到了案外,对走不出伤害的孩子,进行心理救护,帮助她们开始新的生活。 

2020年7月,小义(化名)因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张红娟受理此案后,对小义开展心理疏导与测评,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其成长环境、家庭状况。她发现,小义的父母不依法履职、监护缺位是导致小义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张红娟意识到,面前这个“熊孩子”,也是因“问题家庭”受伤害的孩子。她向小义的父母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加强对孩子的关心教育。

经过跟踪考察,小义能认真接受矫正和教育,在思想及实际表现上有了良好转变。其监护人积极配合,亲子关系有了很大改善,2021年8月,沙湾市检察院对小义作出不起诉决定。 

“疗愈涉罪未成年人‘心疾’,要从原生家庭找‘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张红娟在工作中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的宣传和督促。 

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揭牌

在她的呼吁和努力下,2022年2月,沙湾市检察院会同市妇联、关工委、公安、法院、教科局等六部门联合成立了全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讲法治课和家庭教育指导讲座120多场次。会同沙湾融媒体中心制作推送《红姐说法》26期。

除了在给沙湾市各中小学录制的普法课件中,加入专属家长的“课堂作业”外,张红娟又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以检察开放日、“好妈妈”主题培训等方式,邀请孩子和父母一同到工作站参观学习,倾听孩子的呼声,引导父母如何“依法带娃”。 

张红娟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为学生们宣讲法律知识

2022年3月,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张红娟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和其父亲关系非常紧张,双方甚至无法进行正常沟通。

在她的多次沟通下,该家长表示愿意以心理咨询的方式,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该家长在潜意识状态下度过心理危机,释放了积压在心中的焦虑。 

“我的心情很复杂,既对孩子生气,又对自己自责,我得先学会作合格家长,再去培养孩子健康成长!”听到该家长说出的肺腑之言,张红娟格外欣慰。

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能够为家庭教育注入专业司法力量,提升家庭教育的“法治含金量”,实现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的根本目的。在“护蕾”之路上,张红娟依旧步履铿锵。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