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钊:善用证据 破案如神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3-01-03 19:11:53  作者:赵书城

1月1日,随着元旦佳节一同到来的,还有一起合同诈骗案20万元资金流被确认的好消息。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案民警李嘉钊已与同事为此案忙活数月。当日,是对犯罪嫌疑人最后的审讯攻坚。

“我确实收钱了,但是工程不一定给他做,这是我们提前说好的。”面对资金流水单,犯罪嫌疑人王某狡辩道。

一笔200万元的工程承包合同,这是去年7月报案人刘某向李嘉钊提供的报案材料。合同中写明,王某作为某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把该工程承包给刘某。按照双方约定,刘某先行支付了20万元保证金,但应在去年7月开工的工程却迟迟没有动静。

案件侦办工作随之展开。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无相关资质证明、相关工程经查证是子虚乌有……种种迹象表明,该工程为王某虚构,其涉嫌合同诈骗罪。

“这是你们签订的合同原件,其中清楚写明了刘某是工程承包商。”李嘉钊出示了准备好的证据。

面对铁证,王某辩无可辩,终于坦白交代。

1月1日,李嘉钊查阅案卷。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摄

充分固定证据后一举攻破是李嘉钊的办案秘诀。尽管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仅3年,但他凭着冷静和对数据的敏感,多次从错综复杂的数据中梳理出有效线索,充分调查取证,3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涉案总值达500万元,在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同事眼中,李嘉钊挺“神”,办案有一手。

2个小时后,李嘉钊与同事启动另一起案件的审讯工作。

“我的野生雪莲是自己吃的,不往外卖。”犯罪嫌疑人李某称。

“有奇效、延年益寿。”这是去年8月,李嘉钊首次接触非法售卖野生雪莲植株的商户时,听到的“宣传语”。当时,他与同事对7家涉案商户暗访,摸清了犯罪嫌疑人推销售卖野生雪莲的全过程,并掌握其取货渠道、存放位置等关键信息,取证充足。

“你看看,视频里正在推销野生雪莲的是不是你?”李嘉钊出示视频证据。

“是我。”看到画面里的自己,李某低下了头。

原来,从事干果售卖的李某听说野生雪莲售价不菲,便打起“扩展业务”的主意。被查处后,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他一直在狡辩。

“被抓获后百般抵赖,不见证据不低头。”李嘉钊说,这是经济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通病”。

1月1日,李嘉钊翻阅学习资料,为案件侦办做准备。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摄

去年1月,在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中,某4S店会计徐某私吞90万元购车款用于网络赌博。事情败露后,徐某制作假账、谎报款项未入账,企图通过制造客户和4S店发生经济纠纷的假象蒙混过关。经过缜密侦查,李嘉钊发现徐某的账户有多笔大额资金转账记录,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便以此为突破口,让其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私有企业如何完善出入账监管体系?如何查验工程项目的真实性?这是李嘉钊目前正在制作的预防经济犯罪宣传手册中的主要内容。

“既要能办案,还要会普法。新的一年,我们准备以案释法,让公众了解经济类犯罪的危害和防范常识,力争最大限度降低发案率。”李嘉钊说。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