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民 请按这些要求积极创建“无疫小区”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2-11-30 11:34:33  作者:苏璐萍

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8日上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面防控组综合组组长孙茹回答了记者提问。

在本轮疫情处置中,乌鲁木齐市持续开展了“无疫小区”创建活动,各区(县)部分居民小区被评定为“无疫小区”,这调动了市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有力推动实现了社会面基本清零目标。当前,乌鲁木齐市正处于逐步有序恢复低风险区生产生活秩序阶段,低风险不代表无风险,为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基础、巩固阶段性成果,现就“无疫小区”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无疫小区”要严格24小时有人值守,对进出人员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措施,私家车暂不通行;保供、快递等外来物资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小区内保持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要按照规范定期做好电梯、楼道、垃圾收集点等重点部位、区域的预防性消毒。

“无疫小区”居民要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监测,认真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外出时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坚持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尽可能采取目的地和住家“两点一线”方式出行,在本区(县)低风险区域内有序活动,暂不跨区(县)流动,切勿进入高风险区。

“无疫小区”院内和周边保障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类经营场所恢复营业时要规范使用场所码,顾客到店时提醒做好扫码查验等措施;控制人流密度,引导顾客规范佩戴口罩,错峰消费、有序购物,提倡非接触移动付费。餐饮场所暂不提供堂食,可提供外卖、打包服务。

行业部门、属地社区(村)要加大对“无疫小区”和已经复工复产经营场所的指导检查力度,帮助和督促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居民的健康宣教,引导居民树立健康理念,增强防疫意识,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残疾人、孕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底数,实行精准关爱和帮扶,满足特殊人群生活和就医需求。

请广大市民朋友监督“无疫小区”创建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如果发现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漏洞和问题及时向社区(村)反映。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