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微博 启动司法救助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2-11-09 19:10:42  作者:王 娜

10月3日 16时48,网友“@66顺- ”通过微博反映,母亲2017年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一家酒店提供粉刷油漆劳务时摔伤,法院判决赔偿伤残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1万多,至今未得到赔偿,并艾特“@新疆检察”寻求帮助。

4个小时后,“新疆检察”收到信息,随即启动三级矩阵联动,当日21时04分发微博艾特“@博州检察”,要求予以关注,并依法合情合理提供相应帮助。

1小时后,即当日22:20,@博州检察 接单并发微博称,收到,会尽快核实相关情况,在职责范围内给予帮助。本着信访事项不过夜的原则,网友“赔偿未到位”的诉求当晚转至有管辖权的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

到底是被执行人有钱不还,当老赖;还是无钱可给,没办法?还是…不论是哪一种情况,网友的诉求牵动着检察官心......

10月3日22时30分许,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夜部署处理。

次日上午,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王红梅到市人民法院调取案卷了解案情、赔偿款未到位的原因等,因此牵出网友家的遭遇。

网友“@66顺- ”一家是甘肃人,一直住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某小区。2016年5月,母亲胡女士受雇为某酒店粉刷墙面,在使用轮滑有损的脚手架时不慎摔落,导致两只胳膊和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遂将某酒店诉至法院。

2017年5月,博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酒店赔偿胡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1万余元。但案件宣判后,某酒店没有上诉,也没有按期履行赔偿。

博乐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该院对此案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5年来,胡女士因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不再务工,丈夫也于2020年患重病去世。胡女士的女儿和儿子虽已长大工作但收入都不高,要偿还为父亲治病欠下的30余万元外债,每月还要还1700余元的房贷,加之疫情因素,生活陷入困境,精神经济双重压力不堪重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用心用情解决好现实难题,扎扎实实增进各项民生福祉,就能让困难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心用情用实效解决好求助群众的现实难题,让烦心事不再揪心!

10月16日,听取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反馈的核查情况及启动司法救助的意见后,博州人民检察院认为胡女士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官助理王红梅充分考虑胡女士的实际困难,通过电话、视频、远程指导等信息化手段,完成案件调查,并协助她撰写、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在此过程中,胡女士所在的社区也积极履职出具了相关证明。

收到司法救助申请书后,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与博乐市人民法院达成联合救助共识,决定依法分别给予胡女士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帮助她渡过生活难关。

“检察官姐姐,钱已经收到了,这对我们一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11月3日,家住乌鲁木齐的网友“@66顺- ”致电博乐市人民检察院12309热线表达感谢说,温暖的救助让一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11月3日13时26分,“@博州检察”再次发微博称,涉事酒店无可执行财产,法人已被限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提出申请后,检察院和法院已联合开展司法救助,目前,检察院的救助金已发到位。

“@新疆检察”回应,点赞!司法救助点亮困难群众希望之光。

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博州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强化“互联网+检察职能”意识,用指尖从线上受理线索,用真情在线下快速办理,跨越千里解决了困扰群众六年的揪心事、烦心事,让检察服务触角在互联网上无限延伸,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也是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落实“弱有所扶”的理念,用心用情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