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触摸楼道电表箱受伤,谁担责?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11-08 18:09:40  作者:沙仁娜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1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8岁的李小某在进出某大厦楼道时,触动了二楼楼梯间未关门的电表箱,导致触电受伤。就医住院后,李小某因右手四指三度烧伤,做截肢治疗。同年11月,李小某的父亲代李小某起诉某房产公司、某物业公司及某电力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20万元。

今年10月,因不服一审审理结果,某房产公司、某物业公司及某电力公司上诉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法官在讨论案件

法院审理

事故发生时李小某8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小某的监护人未尽到应尽的监护义务,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依据查明事实,酌定由李小某自行承担30%的过错责任。

某房产公司作为案涉电表箱的产权人,怠于检测、检查电表箱的安全性,未尽到应尽的义务,酌定由其承担30%的责任;某物业公司为某大厦提供物业服务,应当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安全设备负有注意义务,并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发生时,案涉电表箱未上锁,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未尽到相应义务,酌定由某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

电力设施设备具有高度危险性,某电力公司作为电力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对电力设施设备负有提醒、管理义务,酌定由电力公司承担10%的责任。

经审理查明,李小某的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以上单位共赔偿李小某68.6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官提醒

住宅、大厦楼中都有电表箱区域,一般情况下无人打开电表箱,但无法避免儿童出于好奇心去打开触摸。日常生活中,监护人一定要正确引导孩子,同时物业公司、业主也有注意义务。

法官呼吁广大市民,在居住的楼栋,如遇打开的电表箱,请随手关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物业,避免悲剧发生。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