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水中大熊猫”重获新生
来源:天山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10-24 11:16:04  作者:王晨 宋晓玲

检察官在抖音上发现新疆大头鱼相关线索。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新疆大头鱼又名扁吻鱼,是中国的特产鱼类,也是世界裂腹鱼中的珍贵物种,被称为“水中大熊猫”,有着极高的经济价值和学术价值。

近日,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和拜城县新疆大头鱼保护中心工作人员的联合救助下,被困在低浅水洼的新疆大头鱼群重获新生,安全返回克孜尔水库。

10月16日,拜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网上获得线索——克孜尔水库附近的一个低浅水洼中,有一群新疆大头鱼在游动。

深秋季节干燥少雨,这些鱼面临着水洼干涸和被飞鸟捕食的危险。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商救助方案。

10月17日一大早,检察官与拜城县新疆大头鱼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沿河而上,共同寻找新疆大头鱼的踪迹。找到水洼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救援。经检查,新疆大头鱼并未受到伤害,符合放生条件。

检察官和工作人员选择就近在克孜尔水库放生,确保新疆大头鱼更快回到适宜的生存环境中。

新疆大头鱼起源于3亿年前,有着古鱼类活化石之称,现仅存于塔里木水系,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针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拜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地区和水域,按照规定及时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随时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确保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拜城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营造良好环境。

检察官呼吁群众对非法猎捕、杀害、食用野生动物说不,发现有受伤、落单、处于危险中的野生动物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