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网讯 10月14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云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不断档。
2021年4月30日,某公司与周某签订了《供油合同》,约定先供油后付款。某公司先后向周某供应了98923元的货物油,周某却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并在某公司多次索要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某公司于10月13日将周某诉至奎屯市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耐心细致释法明理,讲清失信违约责任。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某公司支付货款98923元。
回顾该案,原告本着对被告的信任,同意先供货后付款,在被告失信违约后,仍给予了一个月的付款时间,但被告再一次违背了诚信底线。法官通过“云庭审”努力调解,使双方当事人重建信任,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