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铭:在情理法之间寻找“最优解”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10-18 17:04:23  作者:张蕾

9月中旬,杨海铭为当地群众宣传依法防疫知识。图片由杨海铭提供

直接或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上千起,调解成功率98%,涉及金额2300万余元,化解疑难纠纷100余起——这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司法所所长杨海铭17年来的工作成绩。

杨海铭自2005年起在安宁渠镇司法所工作,2012年起担任安宁渠镇司法所所长。17年间,杨海铭找到了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

“中医看病讲究‘望、闻、问、切’,做人民调解工作也是这样,先看现场、听原因,再根据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才能‘对症下药’化解纠纷。”杨海铭总结道。

7月中旬,杨海铭了解到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欠款纠纷。他把当事人老李和老马约到安宁渠镇司法所,运用“望、闻、问、切”调解法,顺利化解。

今年年初,家住安宁渠镇广东庄子村胡某夫妇向安宁渠镇司法所求助。两人都是80岁高龄,胡某又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但6个子女均以工作忙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

杨海铭将胡某的6个子女叫到司法所调解室,从法理上讲明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又根据每个人的诉求,找准焦点,提出最佳方案:每人轮流照顾父母一个月,如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前往父母家的,可以雇保姆或与其他兄弟姐妹换班。老人和子女们均同意此方案。

调解协议签订后,胡某担心子女们不履行。杨海铭帮助两位老人申请了司法确认,“这样调解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子女不履行,你们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听了杨海铭的话,老人才放心。

2017年,安宁渠镇司法所成立了乌鲁木齐市第一家公共法律服务站,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身。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安宁渠人民法庭法官受邀,每周到公共法律服务站坐班,矛盾纠纷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法官依申请当场作出司法确认。

17年来,杨海铭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模范”等称号,并多次被自治区司法厅、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命名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杨海铭说:“每一次开展调解工作,我都会站在每一名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拿出一个体现法律精神、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解决方案,只要讲法、讲理、讲情,就没有调解不了的纠纷。”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