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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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平安网讯 10月6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托斯特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途中发现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民警靠近后仔细观察发现,“红隼”右翅轻微擦伤,无法飞行,随后将其带至派出所,对受伤部位进行简单的消毒、止血、包扎,并安排专人看管。经吉木乃县林业局人员现场辨认,网上查询比对,确定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后,民警将红隼移交吉木乃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