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传递温情暖人心
来源:新疆检察   发布时间: 2022-10-08 20:11:58  作者:李柳坤 陈帆

近日,塔城地区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仪式,将温暖送到被救助人手中。会上,该院还为社会救助金捐赠者叶尔肯颁发了“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在2021年发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年近70岁巴某的儿子不幸身亡,留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失去经济来源的巴某和孙子生活陷入困难。

额敏县人民检察院获得这些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检察官第一时间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指导提出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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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捐款。”9月24日,额敏县某养殖企业的负责人叶尔肯·朱马台得知巴某家的情况后,主动联系检察院表示愿意献一份爱心。

此前,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企业法律服务站后,叶尔肯一直关注着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当得知检察院对巴某一家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后,叶尔肯产生了捐款献爱心的想法。

最终,叶尔肯决定向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正在进行司法救助的巴某、热某两个家庭合计捐赠1万元。

“检察院通过企业法律服务站等形式,为我们民营企业保驾护航,我也想将这份正能量传递下去,希望通过我的微薄之力为这些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庭提供帮助。”叶尔肯说。

近年来,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救急、救残、救学、救长”八字方针,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基础上,引入社会救助,积极宣传司法救助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救助困难家庭。2021年至今,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协调社会资源救助6人。

“此次救助是检察机关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的生动体现。”检察长也力木拉提说,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主动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的基础上,坚持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多角度、多途径“全程救助”,及时解决救助后的新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