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印发《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 2022-10-07 14:21:30  作者:

近日

新疆印发

《关于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

和全国互通互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新疆:加快推进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

方案提出,要聚焦高频业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应用,推出“出生一件事”联办,通过“掌上申请、刷脸认证、一网通办”等模式。

2022年底前实现至少20%的个人事项办事所需主要证照材料和证照信息由办事主体提供变为应用系统自动获取,减少办事材料重复提交,实现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新申领的婚姻登记证、不动产权证书、医保电子凭证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公安部以及教育部统一部署,推动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学历证、学位证电子化应用。

覆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用电办理等个人类应用场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

2025年底前实现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能够通过网络共享的电子证照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

新疆:2025年底前实现面向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能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方案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2022年底前实现至少20%的法人事项通过一体化平台或部门自建系统进行事项申报时,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减少事项申报的证照材料提交,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和友好度。

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机关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证书、基层群众性组织法人证书、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电力报装、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企业年度报告、变更注销、商标专利、资质认定、安全生产等领域。

2025年底前实现面向企业的政务服务事项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新疆: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表单免填写,证照材料免提交

方案提出,依托电子证照探索“全自助”办事服务。2022年底前实现至少10个高频事项全流程自助办理,打破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空间地理和时间限制,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在充分考虑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选取一批申报材料相对简单且电子证照覆盖度高的事项,通过自助服务设备(自购、第三方设备)赋能,实现申报表格自动生成、电子证照自动引用、办理结果自动反馈(依法须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或依法须对企业申请事项进行现场检查的事项除外)。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表单免填写,证照材料免提交。

新疆:探索以电子社保卡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

方案提出,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

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2022年底前实现以一体化平台为依托,以“一件事一次办”为基准,结合企业开办、企业注销等场景“区块链+电子证照”应用创新。

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和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应用。探索以电子社保卡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健康码”与城市交通出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深度融合,实现民生服务“一码通”。

试点运用国产设备、系统开展集约建设,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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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