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路牌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 2022-09-26 11:02:46  作者:苑广阔

最近一段时间,一大批网红路牌相继在国内多个城市出现,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这些网红路牌在内容上大同小异,往往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是“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某地”等为主。别看这些网红路牌内容重复、模式单一,但对于很多网友来说,却似乎有一种魔力,引得很多年轻人纷纷到这些网红路牌下面打卡拍照。而这恰恰是路牌设置者所希望看到的。

很多人看到这种除了内容比较另类,其他方面都显得很正规的路牌,还以为是相关部门设置的,其实不然。据媒体调查,这样的网红路牌与相关部门毫无关系,而是由商家自行定制和设立的,其主要目的就是作为一种引流手段,吸引客源,增加收益。例如,某烧烤店在店门口设立了一块网红路牌,被前来消费的顾客发现了,觉得新奇好玩,于是拍照打卡上传到网络,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引得更多人前来打卡,自然也就带火了烧烤店的生意。而其他商家发现一块小小的路牌竟有这么大的魔力,于是也竞相效仿,结果就导致类似的网红路牌越来越多。

当网红路牌渐成流行之势,其中的法律问题也开始显露。首先,路牌的主要功能在于帮助路人识别方位、辨寻方向,鉴于路牌的特殊性质和作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交通标志。如果有商家擅自设置具有定位、指位功能的网红路牌,那么势必扰乱当地道路标志管理秩序,对市民和游客的交通出行造成误导。此外,将网红路牌放置在路口,吸引过往路人拍照打卡,也会给当地交通秩序管理增加压力。

其次,路牌上标注的内容涉及地名标志等重要信息,而地名标志是为社会公众使用而设立的标示地理实体名称的标志,是社会公益设施,属于国家法定标志物。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地名标志。商家私自设立路牌,显示地名,显然扰乱了地名管理秩序。

网红路牌虽属近段时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但也并非没有治理的办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条例》均规定了相关罚则。网红路牌现象被媒体报道后,各地城管部门及时出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拆除了一批违规设置的网红路牌,并对有关商家进行批评教育,敦促其依法宣传、依法揽客,有力地维护了地名标志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性。

商家引流不是错误,但绝不能逾越法律红线。网红路牌被清理一事也警示广大商家,无论采取什么标新立异的方式引流吸客,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与此同时,对于提供定制网红路牌服务的电商,也应加强监管力度,敦促其在销售时注明禁止将网红路牌用于室外、路边等公共区域之中,从源头上规范网红路牌的销售和使用。对于各地城管等执法部门而言,发现类似网红路牌等问题时,不仅要及时依法处理,也要加强普法宣传,从而为商家引流宣传指明方向、划出禁区,引导其规范营销。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