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依法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22-06-27 19:49:05  作者:丁玲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医师配置不低于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意见》系首个多部门共同出台系统部署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将为中医药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2022年7月1日,中医药法实施5周年。中医药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发展中医药教育,建立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培养中医药人才。不只是保障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放宽中医诊所的准入门槛,打通民间中医“合法”转正的路径,强化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这些都诠释着全面依法治国在中医药领域的生动实践。作为我国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法律,中医药法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局面。

“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法旨在破除制约中医药发展多年的制度桎梏,凝聚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法治力量。长期以来,中医药管理体系面临着“头重脚轻”的问题,尤其是基层组织欠缺,严重影响了中医药政策自上而下落实。中医药法明确:“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同题共答新时代中医药答卷,加速推进了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个省份设立副厅级中医药管理局,15个省份在卫生健康委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的牌子。健全中医药管理机构,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才能打通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检查报告认为,中医药法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些需要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短板”和“弱项”。强短板、补弱项,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除继续加大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力度,亟需全力抓好配套制度的制定落实,加快推进各地中医药条例的制修订进程,并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逐步构建中医药的法规体系,推动中医药治理体系现代化,厚植行业发展的法治底气,激扬出事业奋进的磅礴力量。

实践证明,中医药发展行稳致远,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也离不开立得住、行得通、用得上的各项配套制度。例如,清肺排毒颗粒、化湿败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等中药抗疫“三方”获批上市,既是中医药法落地的生动实践,也是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法治轨道上,中医药法与《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形成协同效应,扶持与规范并重,既打开大门,又守牢底线;既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谋发展,又最大限度地激发和释放活力,增加中医药服务供给,推动中医药实现高质量发展。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依法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必将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