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全区法律援助机构业务培训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2-03-31 11:25:24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3月29日,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区14个地(州、市)和96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110名工作人员开展线上业务培训,旨在提高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系统思维和规范意识,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戒毒管理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刑法学博士叶建勋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音乐中的党史》,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为程讲解《法律援助法》,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就做好全区司法鉴定公证与法律援助衔接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就如何撰写和报送法律援助案例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法律援助法》,是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人员当前最紧要的工作任务,要围绕中心,为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人民群众尤其是经济困难群众可以获得平等享有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正义。要立足重心,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谋划新的篇章,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职责职能,紧紧围绕2022年自治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强化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留言咨询、案件转办工作跟踪督办力度,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数量,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培训要求,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要以人民为中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一是坚决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决不能乱收费、搞变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决不能损害政府形象,损害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原则和形象。二是坚决守住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生命线。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水平。三是坚决守住不得损害受援人合法权益的高压线。法律援助人员规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把服务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宗旨,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增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