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旭荣:面对被告“除非我死”的威胁,她依法宣判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3-29 18:07:36  作者:海末 张佳

马旭荣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法官期间,马旭荣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调撤率达70%,无一差错案件。2020年11月,马旭荣被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基层法庭先进个人”称号。 

“除非我死,否则车谁也别想拿走!”

2018年9月,马旭荣受理一起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纠纷案。被告马某以原告在大西渠乡思源村幼儿园施工的泵车损害其房屋地基为由,对泵车设置障碍物,不让原告驾驶车离开现场。

这起纠纷曾经被所在村委会、当地司法所多次协调过,但都无结果。

法庭上,被告马某仗着人多,咄咄逼人,坚持“除非我死,否则车谁也别想开走”。

马旭荣多次解释道:“房屋损失应另立案主张。”

被告根本不予理睬,就强调原告侵权在先……

调解不成,马旭荣审理后依法宣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公司的泵车。

听到宣判,被告慌了。

“我错了!法官,我想与原告就赔偿的事再做一下协商处理……“ 

“虽已结案,但事情没了,我得做到案结事了!”马旭荣说。

马旭荣再一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达成庭外和解:由原告给付被告房屋损失30000元,原告不再追究被告造成的营运损失,并在给付房屋维修款时返还泵车,双方再无纠纷。双方当天履行完毕庭外调解协议。

在法庭判决后,马旭荣以调解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成功完成结一案了结三案(公司的营运损失、马某的房屋损失、本案的执行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马旭荣(左二)在调解一起纠纷(资料图)

“被告把欠条吃了,咋办呢?”

“马庭长,被告把欠条吃了,咋办呢?”

2016年6月,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80后法官郭瑾在庭审时,突遇被告葛某当庭吃下欠条,一时不知所措,急忙冲进隔壁调解室,向正在调解案件的马旭荣求助。

时任大西渠法庭庭长的马旭荣立即告诉郭瑾先宣布休庭,同时一个箭步奔至法庭对葛某进行训诫,制作笔录。

“你知道破坏的是什么吗?你知道破坏证据,蔑视法庭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吗?你确定要承担此法律后果吗?”

在马旭荣的三连问和告知下,被告瘫倒在地上,当庭承认错误,恳求法庭从轻处理……

马旭荣根据其严重扰乱法庭纪律情节严重,拟决定依法对葛某处十五日的拘留。考虑到葛某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拘留,对葛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理决定。

经过此事,葛某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积极配合法庭与原告就此起借贷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欠款如数归还。

“我最佩服的是马庭长的快速应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那天给我上了很好的一课,她是我最好的老师。”郭瑾至今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

谈起这事,马旭荣莞尔一笑:“每一个法官都是在这样的一个个案件审理中成长和成熟起来的。”

马旭荣在庭审中

“马法官身上始终散发着热爱生活的光芒……”

2016年至2021年初,马旭荣在担任大西渠法庭庭长期间,始终坚守为民服务情怀,将“亲民、爱民、便民、为民”的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在马旭荣的带领下,大西渠法庭每年被评为优秀庭室,先后获得“昌吉州青年文明号”“昌吉州政法单位先进集体” 等殊荣,2017年被确定为“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2018年获得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马旭荣在大西渠法庭与同事的合影

马旭荣培养出的三位80后副庭长,已成长为优秀的一线法官,现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

昌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综合审判)庭书记员何玉昭对记者说:“马法官办案认真细致、严谨负责,带动了我们一批80、90后法官和书记员,让我们更加渴望成为像她那样优秀的法律人。” 

“马法官身上始终散发着热爱生活的光芒,她以自己的优秀品质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与其共事多年的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邱桂文这样评价马旭荣。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