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奖学金可以撤销吗?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3-18 19:04:51  作者:王雅楠

学校为学生举行奖学金颁奖典礼,

并在网络上广为宣传,

但实际未给予奖学金。

奖学金能否被学校撤销?

近日,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公开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

听听法官如何解读↓↓

基本案情

小陈中考后进入乌鲁木齐市某私立学校,

进行专门针对出国留学的学习准备。

该学校在其入校时即发布商业广告:

如被国外名校录取,有望获得最高额15万元的奖学金。

三年后,

小陈如愿被某国外名校录取,

该学校随即召开颁奖典礼,

给予小陈15万元奖学金,

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广为宣传。

然而此后,

该校以经营困难等原因拒绝给予奖学金,

主张撤销赠与。

小陈遂将该校诉至法院,

要求判令该校给付15万元奖学金。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乌鲁木齐市某私立学校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给付原告小陈奖学金15万元。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官释法

学校不但负有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合同义务,

还负有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道德义务。

虽然某私立学校是盈利机构,

但其还是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学校,

同样对学生具有道德义务,

建立在这种关系上的赠与,

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

学校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