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门锁》 不寒而栗!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3-15 17:21:16  作者:高静雯

电影《门锁》让无数观众表示细思极恐。

剧中女主每天下班回去睡着后,

一陌生男子偷偷进入她的房间,

用她的牙刷刷牙、拥着她入睡,

清早将一切恢复原状后再离开,

而女主却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在家门口放几双男士拖鞋?

在阳台挂上男士衣衫?

这仿佛是当下独居女性默认的安全做法。

然而,遇到不法分子时,一切都是徒劳。

日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人民检察院

办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

案情就像电影一样。

基本案情

小亮(化名)和小美(化名)是同事,小亮在日常工作中对小美产生了好感,无意间又得知小美经常一个人在家生活。

为寻求心理刺激,小亮想窥探小美的私生活!小亮时常开车前往小美所居住的小区内转悠,窥探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于是,小亮趁小美不在,偷偷拿走小美落在桌上的家门钥匙,复刻了一把,三次偷偷进入小美家中。

小亮第三次进入小美家中时,小美并未入睡。小亮觉得刺激又很害怕,躲在小美家中半小时。随后小亮强行进入小美的卧室,抓住小美的胳膊想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但已经被吓懵的小美根本听不进去,大喊着让小亮出去。

小亮离开卧室之后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继续留在小美家的客厅,企图说服小美不要声张此事。

小美越想越怕,遂报警。小亮此时已在小美家沙发上睡着,警察到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犯罪了。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小亮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近日,小亮被奎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小亮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因为想窥探、追求刺激的心理而冲动犯罪,给小美带来了伤害,也是对自己家庭的不负责,今后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

法律词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非法侵入”是指不经住宅人的同意而又没有法律根据或者合情理由,或者虽有法律根据,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强行侵入”,既可以是公开的侵入也可以是秘密的侵入。本案中的小亮就属于秘密侵入小美家中,小美明确要求其离开,小亮仍不离开。

那么,司法实践中哪些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呢?

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检察官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或许不经意的行为也会侵犯他人隐私,需警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警惕,防止隐私泄露,也要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会侵犯到别人的隐私,让我们积极学法、用法,在思想上拉起法律警戒线,携手共建法治社会。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