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公证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疆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 2022-02-17 16:30:29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协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新疆公证协会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两结合”公证管理体制,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新疆公证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新疆公证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自律性组织,是承担特殊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公证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新疆公证协会自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依章程认真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发挥“两结合”公证管理体制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引领全区广大公证人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自治区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当前新疆公证协会建设还存在与公证工作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还不够完善,自律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新疆公证协会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疆实践,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全区公证队伍建设和公证工作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统领和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新疆公证协会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充分发挥新疆公证协会职能作用,强化行业监管和执业监督,团结和带领广大公证人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执业,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公证利企便民制度体系和服务机制,以优质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新疆公证协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新疆公证协会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新疆公证协会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依法治疆需要,遵循公证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更好地服务广大公证人员,促进新疆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新疆公证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新疆公证协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公证员执业权利保障、执业行为规范和惩戒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协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把协会真正建成“会员之家”。

二、主要任务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证协会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新疆公证协会正确政治方向。根据公证行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公证行业党建工作与公证业务、行业发展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成效,推进公证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强化新疆公证协会领导班子建设,选好会长,配强专职秘书长,发挥“两结合”管理体制特色优势,厘清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各项工作职责,提升管理工作效能。要加强新疆公证协会秘书处建设和工作保障,提高新疆公证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工作自主性。进一步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决策机构和公证人员执业权利保障和行业惩戒机构,健全民主管理决策和执行监督机制。依法依规规范和加强工作委员会建设,自2022年起建立健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在自律管理、规范执业和业务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新疆公证协会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机制,强化实绩考核,增强协会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把协会建成“会员之家”。要依章程按时换届,换届前将换届方案提前报中国公证协会备案。

(二)完善制度。新疆公证协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会工作制度、行业规范和业务标准,完善会员服务和管理、业务培训、质量监管、综合评价等工作制度,形成公证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注重公证质量建设,常态化开展公证警示教育、质量评查评估和督促整改,不断完善公证质量评估体系。健全职业培训和教育评价规范,2022年起将公益法律服务纳入考核指标,将公益法律服务事项和技能作为公证员职业培训重要内容。完善行业惩戒规范,细化行业惩戒依据,制定并严格落实执业过错责任追偿制度,确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惩戒。健全完善公证员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及时发布公证员惩戒信息。进一步加强行业惩戒与行政处罚的工作衔接,坚持教育、惩戒和监督并重,建立健全符合公证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自律管理。新疆公证协会应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构建公证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合,健全完善行业内部查询核验机制,通过业务备案、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公证执业日常监测,提升自律监管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建设,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查处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新疆公证协会要设立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新疆法网等及时向社会公示投诉专门工作电话、专用电子邮箱、来信来访地址。要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常态化开展公证执业警示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学习典型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每半年对自律管理工作进行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自律监管的漏洞、真空、盲点,认真分析并查明症结。要对照典型案例,深入查找执业活动中的风险点、内部管理中的异常点、影响公证质量的不足点,建立健全自查清单。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费收支管理,强化内部审批机制,增强财务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对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四)改进作风。新疆公证协会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每年定时不定时开展开门纳谏活动,准确把握公证人员需求,及时回应公证人员关切。要加强对公证工作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认真做好保障公证员执业权利工作,健全完善保障公证员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行业协调,通过推介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开展活动,搭建公证服务平台,为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关心青年公证员成长发展,关爱老年公证员、女公证员、少数民族公证员和困难公证员群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对外交流活动,加强与内地公证协会的工作交流,不定期组织公证员赴内地交流学习。扎实推进新疆公证协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严格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要把加强新疆公证协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协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新疆公证协会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协会行业自律管理作用。与新疆公证协会按照分工明确、职能互补、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两者之间重要决策会商、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公证工作管理水平。新疆公证协会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司法厅。

(二)政策保障。要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支持新疆公证协会引导组织公证员参与调解、法治宣传,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公益法律服务。监督指导新疆公证协会规范会费管理使用制度。

(三)宣传引导。要建立健全公证机构联络员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公证行业宣传信息。要善于发现总结基层公证工作改革创新做法经验,选树推广各类优化服务的先进典型。健全新疆公证行业综合性表彰和专项表彰制度,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建立新疆公证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在自治区司法厅指导下,及时发布公证行业重要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公证行业舆情引导应对,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公证法律制度、程序规则,宣传公证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保障民生的做法、案例和成效,讲好新疆公证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和认可公证服务价值,为公证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