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人民法院:巧用“六尺巷”典故化解土地纠纷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12-31 18:41:35  作者:张蕾 刘欢

新疆平安网讯 12月23日,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引经据典,巧妙运用“六尺巷”典故,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9年,福海县解特阿热勒镇桑斯孜拜阔克铁热克村村民马某因李某长期占用自己的耕地养牛,两人产生纠纷,马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9月1日,经开庭调解,李某返还马某占用土地3亩。案件调解后,因李某长期未将土地归还给马某,马某向福海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8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占用土地约3亩,周围安装有铁丝网和木桩用于养牛。在执行调解过程中两人再起争执,李某告诉执行法官:“我在这里养了几十年的牛,为什么要把这片地给马某?”,马某说:“这片地本来就我的。”,双方剑拔弩张,谁都不服气。

当日,执行法官唐家热克·胡都斯想到了“六尺巷”的典故。他说,“六尺巷”的典故之所以成为一段历史佳话,源于张家与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

“六尺巷”典故是发生在清代一桩脍炙人口的民间故事。大学士张英的府第与吴姓相邻。吴姓盖房欲占张家地,双方发生纠纷,告到县衙。张英知道后立即批诗寄回,诗曰:“一张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诗,旋即拆让三尺,吴姓深为感动,也连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

邻里之争进一步“狭路相逢”,退一步“海阔天空”。最终,李某与马某都被故事中人物的行为感动了,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