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新疆法院司法警察3个集体和5名个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1-11-15 12:49:34  作者:

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新疆法院3个集体和5名个人荣获表扬。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乌苏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刘庆羽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警察

阿里木·克里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陈明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司法警察总队政委

常雅楠(女)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司法警察

程 龙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近年来,在自治区高院党组坚强领导下,新疆法院司法警察紧紧围绕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高标准完成全区法院“六专四室”建设,狠抓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圆满完成了刑事案件开庭保障、民商事协助执行、机关安保、突发事件处置、扫黑除恶、执行会战、抗击疫情等重大警务保障任务,有效维护了人民安全和司法权威,为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新疆法院各级司法警察队伍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警务保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队伍,为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