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一站式”法律服务便民利民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11-05 11:02:52  作者:张秀 姚涛 黄森

11月3日一大早,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沙城路社区居民黄某走进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打官司需要走什么程序,准备哪些材料?”黄某拿着欠条来到律师接待室询问。

“欠款金额不大,而且事实清楚,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组织你和对方现场调解。”接待他的值班律师潘鑫超回复。

听律师这么说,黄某当即点头同意。律师随后组织黄某和欠款人刘某见面,听完律师的释法说理,刘某当场承诺:3天后还清欠款。

“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以一站式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等相关司法服务,让群众节约成本,少跑腿、快办事。”11月3日,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潘进虎介绍。

11月3日,调解员在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案件

解锁线上化解矛盾新模式

9月1日,沙湾市金马社区的物业工作人员来到社区求助:请协助调解陈某拒交物业费问题。

金马小区物业认为:企业一直履行相关物业管理义务,提供了完善的物业服务,但当事人陈某拖欠2019年至2021年物业费1045元,迟迟不肯支付。

光明路社区分析认为,该小区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少,如果调解时,市住建部门能够对物业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宣讲和解释,将有利于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

光明路社区迅速按照预约程序填写远程调解预约表,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收到预约,立即通知社区组织当事人及小区业主代表,在社区在线调解。

9月1日17时,市住建部门的专业调解员与中心调解员一同上线,通过视频对陈某和小区物业行远程调解,其他6名业主代表旁听。

“我现在明白了,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是明确的,我确实应当交物业费。”陈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与小区物业达成了和解协议也同意交清所欠物业费。

随后,调解员又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与会的业主代表纷纷表示:只要物业服务到位,以后再不会拖欠物业费。

“通过互联网远程调解,及时邀请专家帮我们解决问题,真的太感谢了。”物业公司代表王丽紧握社区干部马凤琴的手说。

今年1月起,沙湾市通远程视频,进行点对点远程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远程调解、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培训24场次,远程预约法律咨询69件,远程解答42件。

“这种不出村就能享受法律服务的举措,有效整合了法律资源,节省了时间,方便了群众,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潘进虎介绍,中心还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6912348等平台咨询问题,采取打电话、网上约、线下办等方式灵活办理,实行“菜单式”供给、“订单式”精准服务。

打通壁垒三级联动高效解纷

2020年,沙湾市金沟河镇阔克塔勒社区居民阿某与尚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阿某以每亩 200元的价格,将413亩土地租给尚某,期限6年。合同签订后,尚某一次性支付了承包费。

今年地价上涨不少,阿某便想收回土地,尚某和阿某为此产生纠纷。阔克塔勒社区接到尚某的求助后,通过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室向金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请求协助调解。

接到调解协助请求后,金沟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认为:需要从土地承包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上着手,才能彻底消除该类纠纷,于是将此情况上报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立即协调沙湾市人民法院,派出了一名精通土地承包案件的法官协助调解。

4月28日,法官和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一同来到阔克塔勒社区,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前,法官先对合同效力问题进行了宣讲,并介绍了进入诉讼的程序。随后,沙湾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通过背靠背形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我愿意把土地承包费退给他,并对尚某买好的地膜、化肥、滴灌带等农资,按照原价进行赔偿。”在法官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1月以来,沙湾市以市、乡、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为阵地,整合法律资源,以专业化、综合化、便捷化的特点,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沙湾市三级法律中心共调解435起矛盾纠纷。

“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们可以为群众提供‘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法律服务,满足了群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需求。”潘进虎说。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