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切实提高涉外司法质效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 2021-10-30 10:18:53  作者:赵婕

新疆平安网讯 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五十五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表示,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梳理吸收各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转化运用好会议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涉外司法质效,为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表示,全国政协就“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进行协商座谈,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对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涉外司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涉外司法工作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而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现了新发展。目前,我国涉外审判覆盖的国家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案件日益增多,我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和执行,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中发挥的作用更加凸显,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我国涉外司法制度具有显著特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涉外司法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涉外司法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四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推进司法领域国际交流和务实合作。五是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确保中外当事人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

周强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完善涉外审判机制,深化国际司法协助与交流合作,涉外司法在服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将加快制定一批涉外司法解释,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涉外司法与行政衔接以及与调解、仲裁联动,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促进涉外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