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司法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9-14 17:21:38  作者:张义秀 冯广涛

新疆平安网讯 自今年4月以来,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司法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各科室、中心上下联动、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为各族群众提供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法律服务。

“多亏了你们的帮助,我的工钱才能要回来。”8月7日,河北籍务工人员郑某通过电话向青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道谢。

郑某今年4月来青河打工,6月工程结束后,多次向老板王某讨要工钱未果。郑某向青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求助。该中心与相关调解部门沟通,派出调解员调解,但双方当事人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服务中心又通过法律援助中心,为郑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案件。经青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向郑某支付劳动报酬5200元,但王某逾期未履行法院判决。8月初,法律援助律师帮助已回老家的郑某远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于讨回了工钱。

8月中旬,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阿热勒镇塔拉特村入户走访时,村民李某反映,去年11月他承包了赵某某的一处耕地,双方签订耕地承包流转合同。今年8月,赵某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地承包给了马某,并签订了承包合同。李某想知道赵某某和马某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与律师沟通并及时答复李某,赵某某与马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李某的眉头舒展了,说:“现在我放心了,可以安心种地了。”

自开展上门办证承诺服务以来,青河县公证处积极为行动有困难、不方便到公证处申办公证业务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8月21日,青河县公证处接到阿热勒镇库尔迭宁村村民哈某的电话。哈某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但由于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员驱车来到哈某家中,办理了公证业务,还为其减免公证费。

今年以来,青河县司法局持续为农民工及各族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公证591件。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