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门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9-09 19:46:04  作者:李艳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法院英吾斯塘人民法庭法官为一名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调解服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8月中旬,英吾斯塘人民法庭接到英吾斯塘乡奥尔曼村村民艾某的电话,称其与该乡加格达村村民克某有民间借贷纠纷,因其年龄大,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庭起诉,但急需用钱,希望法官能帮忙要回欠款。英吾斯塘人民法庭庭长米日古丽·牙生带领书记员前往艾某家中进一步了解案情,整理相关案件证据,当场予以立案。次日,两人前往被告克某家中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8月30日上午,承办法官依法组织原、被告双方在艾某家中开庭,被告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现在没钱偿还欠款。办案法官开展“背对背调解”,对双方释法明理,同时,耐心听取双方的调解意愿和意见,分析双方目前存在的困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1万元,剩余1.5万元欠款在9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近年来,英吾斯塘人民法庭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一线,并通过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