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坚持榜样引领 助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9-07 12:43:00  作者:姚涛 马芳

“信用社贷款逾期没还,要负啥责任?”

“银行贷款逾期影响个人信用,《民法典》也规定了借款人要按照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有能力不还,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所以,大家不要逾期还贷款。”

8月26日上午,塔城地区乌苏市司法局皇宫镇司法所所长李五星以“平安之星”的身份走进乌苏市老庄子村,开展“平安之星下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以及土地承包等法律问题,结合《民法典》新规和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辖区村民积极参与、认真聆听、踊跃提问。

宣讲会后,村民们纷纷表示:“五星所长为我们讲解《民法典》,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平时不知道的法律知识,让我们老百姓明白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太实用了!”

为发挥“平安之星”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正能量,今年3月以来,塔城地区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组建“平安之星”普法宣讲团,广泛开展“‘平安之星’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下农村”等活动,大力宣讲反电信诈骗、反家庭暴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企业廉政建设、农村普法等内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在社区内,“平安之星”普法宣讲团将法治教育寓群众教育之中、寓社区工作之中、寓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之中,通过设立普法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开设法治课堂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

在校园里,“平安之星”普法宣讲团听取学校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进行具体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学生远离危险、预防溺水,现场指导学生代表亲身体验防溺水动作要领,提高自救能力。

在企业中,“平安之星”普法宣讲团分批、分组对接辖区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认真听取企业经营者和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和“科学、精准、高效、集约”的原则,制作包含安全生产、工伤认定范围、申报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核等内容的普法清单,通过“清单式普法”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重点,突出精准性和按需性,有效推进普法责任落实。

在田间地头,“平安之星”普法宣讲团分组包村、包户,宣传村规民约,营造乡村文化氛围;开展“调解一个纠纷,明白一条法律”以案释法活动;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演出,让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活动,让群众以最接地气、最直接的方式了解和学习法律法规。

截至目前,“平安之星”普法宣讲团累计开展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53场次,向社区群众发放普法材料3万余份;开展进校园法治教育主题班会76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0余场次,开展模拟法庭2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3万余人次;开展进企业普法宣讲活动,共吸引3500余名经营者、职工参加,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开展进农村宣讲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页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万余人。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