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让“老赖”无处可“藏”!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6-18 13:03:02  作者:如歌

法院的悬赏公告张贴出去了。

贴在了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们)的住所、办公地和所在商会等地,以及媒体上。

公告大意是:谁提供“老赖”们的财产线索,并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就能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

很快,主办法官王峰接到了多个举报电话,不但提供了被告人的行踪,还列举了他们的不法行为…… 

执行法官张贴悬赏公告

来看看什么事儿↓↓↓

2019年底,新疆某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与被告金某、姚某、福某三家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共计900余万元。但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后,被告方法人代表们却失联了。

2021年1月26日,原告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细致地调查取证发现,被执行人属于恶意逃避,他们完全有能力归还贷款。

在此情况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4月27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予以最高5万元的奖励。

5月15日,被执行人之一李某坐不住了。先是让律师到法院打探消息,之后又主动与法院执行局局长王严伟联系见面,如实承认了他们曾经企图逃避债务所使用的伎俩,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履行法律义务。

李某来到执行局

5月28日,李某和原告方负责人一起来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5月31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接到原告方发来的收到部分还款的证明。

“我们会继续监督执行,直到执结为止。”王峰说。

原告方发来收到部分还款证明

关于“悬赏执行”

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执行辅助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建立财产举报机制”之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记者有话

本案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悬赏公告方式,顺利解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并通过调解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典型案例。

目前被执行人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要求偿还了部分还款,申请人对悬赏执行的效果非常满意。

悬赏执行有助于调动社会力量发现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积极性,获取有价值的财产和人员线索,有助于人民法院破解查人找物的难题,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有助于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