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瑞琴:做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6-09 00:09:08  作者:张卫玲 马晓芳 张佳

今年48岁的赵瑞琴是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她坚守基层审判一线27年,用对百姓的真情,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

5月11日,记者见到了赵瑞琴,沉稳、干练是她给人的第一印象。

精准调解 化干戈为玉帛

“你们以前是邻居,又是熟人,既然来到我这儿,咱们就和和气气地商量……”5月11日17时许,在昌吉州中级法院“赵瑞琴法官工作室”内,一场诉前调解刚刚开始。为了缓和紧张的气氛,赵瑞琴一边说,一边笑着给双方当事人倒茶。

马某和王某是邻居,关系不错。2012年至2013年,王某陆续向马某借款共计16万元,之后王某仅还了一部分,马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今年1月,马某将王某告上法庭。3月初,在王某缺席的情况下,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调解中,双方在还款利息和期限上僵持不下。赵瑞琴不急不躁,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和诉求,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从情、理、法分别给双方讲解和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王某偿还马某本息共计19万元,每月分期偿还6500元。

“因为这件事,这几年我一直睡不好觉,今天,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来了,谢谢赵法官!”马某感激地说。

“调解案件,除了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时,了解当事人所思所想,对症下药,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赵瑞琴说。

昌吉市六工镇的张某等人因不履行赡养义务,被母亲秦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庭审中,部分子女以母亲偏心、处事不公为由,不同意承担赡养费。赵瑞琴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入手,并讲明赡养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摆事实、讲道理,还设身处地让儿女讲出心中的委屈。

话说开了,气顺了,赵瑞琴赶紧“趁热打铁”,邀请当事人的近亲属、村干部到现场参与调解,双方当事人深受触动,最终,7个子女均同意赡养老人,并定期支付赡养费,一家人重归于好。

总结创新 打造服务品牌

20多年的基层工作使赵瑞琴对基层群众的情况十分了解,在审判工作中,她结合实际,创新办案方式,把情、理、法三者融为一体,坚持以心暖人、以情动人、以法服人,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辖区有3镇1乡。2012年,赵瑞琴到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任庭长。细心的她发现,当地居民喜欢喝盖碗茶,无论是亲友来访,还是法官巡回办案到了居民家,主人都会沏上盖碗茶热情招待。

2013年,在赵瑞琴的建议下,大西渠法庭成立了“盖碗茶”调解室。赵瑞琴用茶桌代替法台,与当事人一起喝茶、唠嗑,直到解开对方心里的疙瘩。法庭调解成功率大大提升,息诉率达100%,成为新疆法院系统调解工作的一大特色。

冷却调解、换位思考调解、亲情疏导调解、案例指引调解……在“赵瑞琴法官工作室”的一面墙上,记者看到10余个圆形模块有序分布在墙面上,仔细一看,才发现上面写着不同的调解方法。“比如离婚案件,双方情绪很大,就需要用冷却调解法;对于赡养、继承、抚养纠纷案件,涉及到亲情,一纸判决就显得冰冷了,我们就采取亲情疏导法……”赵瑞琴介绍。

2019年,昌吉州中级法院以她的名字打造了“赵瑞琴法官工作室”。她认真梳理审理过的不同类型案件,提炼总结出“十大调解法”,即“赵瑞琴法官工作法”,同年在全疆推广。

一心为民 守护公平正义

赵瑞琴常说:“我们头顶的是国徽,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党和人民的希望;肩扛天平,象征着社会的公平和司法的正义。”从事审判工作多年,赵瑞琴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

2008年,赵瑞琴审理一起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案时,被告否认受害方是自己的雇员,并通过朋友出面找到赵瑞琴送礼说情,要求网开一面,被赵瑞琴严词拒绝。

“法官只有心中装有人民群众,切身为他人着想,才是一名真正的、人民信赖的好法官。”赵瑞琴说。

有一次,一对夫妻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庭审中,女方同意离婚,但提出在男方去内地居住期间,自己因生活困难借了1万余元的外债,希望由男方承担,通过调解,男方同意承担。但就在双方签离婚协议时,女当事人突然跪下恳求赵瑞琴,称希望男方先还欠款,再办离婚手续。

一般涉及债务事项的离婚纠纷,债权人通常要另行主张,但赵瑞琴出于从根源上彻底解决矛盾的考虑,给男方做思想工作。一个星期后,男方把钱带到法院当庭给付债权人,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领取民事调解书。谁知,刚走出法庭,女当事人就在过道内对赵瑞琴破口大骂。赵瑞琴听到了,什么也没说,只是反复在一张纸上写“忍”字。

最后,经过法院督察长做工作,女当事人说出了心里话,并向赵瑞琴赔礼道歉。原来男方离家几年,对她不管不问,本想案结后臭骂男方一顿,没想到男方走得快,她就把怨气撒到赵瑞琴身上。“你的难处我能理解,有怨气也情有可原,这件事只要处理得让你们满意就好。”赵瑞琴说。

赵瑞琴从事法院工作以来,把审判工作视为生命,长期扎根基层。然而,作为女儿、妻子、母亲,赵瑞琴亏欠亲人很多。“我也感谢家人的支持和理解,尤其是我的丈夫对家庭付出了很多。”赵瑞琴说。

截至目前,赵瑞琴审理的案件高达3700余件,先后被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女法官”“办案标兵”“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面对各项荣誉和群众的赞誉,赵瑞琴坚定地说:“今后,我会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让人民群众满意。”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