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丽菲叶·库尔班:坚持把自己修炼为善和公正的代名词
来源:阿克苏地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 2021-04-30 20:11:50  作者:

他们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悄然行动在守护平安的最前线

默默战斗在维护正义的最前沿

他们是平安中国的建设者

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举

挺身而出的身影,让我们无惧风雨

他们平凡却伟大、无闻亦光荣

他们应当被看到,更值得被了解

今天,让我们走进12月“平安之星”候选人

古丽菲叶·库尔班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只要经我手处理的案件,就要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

从入职到现在,她一直秉承着这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赢得人民群众好评的同时,“十佳女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也相继而来。

她就是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古丽菲叶·库尔班。

恪守职责 一心为民

法律、法院、法官,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威严,其实它是柔情的,因为法律维护的最根本的是善、自由和秩序。

夫妻闹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这些让人揪心的家务事,到古丽菲叶这,准能妥善化解。

“没什么法宝,我只是坚持把自己修炼为善和公正的代名词。”古丽菲叶说。

家事纠纷案件中,妇女儿童受到的伤害往往比较大。古丽菲叶积极探索家事类案件审理模式,凡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她携卷下乡,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有些群众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输了官司无端猜忌,还会四处上访……”古丽菲叶说,为了让群众信服,无论标的额多么小的案件,庭前她都认真研究案情,开庭时她从情理说到法理,又从法理说到情理,引导当事人就事论事、以理论事、以法论事,让当事人双方都能认清事实,明白事理,服从判决。

古丽菲叶审过一起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之子与原告之女是同学,在春节拜年时,被告之子偷了原告2万余元现金,因当事人子女是未成年人,原告以民事案件要求被告赔偿所盗款。

为和平解决此案,古丽菲叶决定调解此案。当日从16时到22时,经过古丽菲叶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对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后,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履行了给付义务。

古丽菲叶(中)给群众答疑

古丽菲叶以她女性独有的细腻和理性的思维,耐心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纠纷,用法律诠释和构建和谐社会。

热爱,所以较真

古丽菲叶常常跟自己较真,跟工作较真。

审判工作中,一个疑点、一处不解,古丽菲叶都不妥协。为了能使情理、事理、法理相一致,她到处查找资料,向其他人请教,直到说服自己为止。

有人曾开玩笑说“何苦那么较真,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公平的事儿多了去了”。

但她总是认真地回答:“只要经我手处理的案件,我就要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

古丽菲叶(右)与同事探讨案件

案多人少,这是法院经常面临的难题。在审判岗位上,古丽菲叶任务繁重,但她也不放松学习。她利用庭审之余,下基层调研,认真思考总结,撰写了三篇调研文稿: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土地承包和民事案件调解工作。

古丽菲叶最热爱的就是审判事业,始终把办案与为民紧紧联系在一起。自担任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她的办案数年年都是全院第一,无一件被重审改判,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缠访上访,无一件违法违纪。

问她何来如此的学习、工作劲头,她微笑着说:“法院象征着公平正义,法官预示着惩恶扬善,我为我所从事的工作感到光荣。”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