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2个集体4名个人获最高检通报表扬
来源:新疆检察   发布时间: 2021-04-27 16:00:37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其中,新疆检察机关2个优秀集体、4名优秀个人获殊荣!

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优秀集体名单(90个)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地区分院扫黑办

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优秀个人名单(148名)

苏 昕(女)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刘 勇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陈书亚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杨 佳(女) 奇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守正创新,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