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体规划一体实施 打造亮丽“法治名片”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4-22 23:52:45  作者:张蕾 许旺

“都是乡亲,能帮忙就给他办吧。”“办理低保要满足一定条件,我不能违反原则。”这是2020年12月29日,青河县萨尔托海乡萨尔喀仁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一幕,也是新疆推进法治建设实践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缩影。

“七五”普法以来,我区各地各(单位)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疆各地积极推进各层面、各类型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把普法与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体规划、一体实施。

法治建设如火如荼

2019年12月4日,哈密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哈密广播电视台借助“民生零距离”大喇叭专题栏目,通过1066个乡村大喇叭为群众普法。

从内地到克拉玛依市创业并落户的10年间,克拉玛依市民李富成逐渐爱上这座城。“在这里办事依法规范,按流程来就行。”他说。

“依法规范”是克拉玛依市留给外界的深刻印象之一,更是当地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真实反映。

2020年8月2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克拉玛依市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新疆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克拉玛依市始终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多措并举、改革创新,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七五”普法以来,新疆各地各部门(单位)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县)市”“法治政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实践中深化法治教育、检验法治成效,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五年来,全区有31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79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6个村(社区)被评为“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克拉玛依市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

走进洛浦县恰尔巴格乡艾让巴格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牌子引人注目。“村里的事让村民自己作主。”对艾让巴格村的村民来说,这不是空话。

从2017年该村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始,艾让巴格村率先推行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促进村级组织科学决策、依法治村。和田地区网信办驻艾让巴格村“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阿不力孜·阿布都克日木说:“要是没有民主法治的工作环境,村里就不会有这么多可喜的变化。”

多年来,我区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探索深化依法治疆实践。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行政立法提质增效

2019年12月4日,自治区司法厅举办以“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

“2020年,自治区行政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比往年,行政立法工作在数量上、质量上和效率上都有较大提升。”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负责人说。

2020年,全区坚持依法行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发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职尽责,确保政府所有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自治区司法厅始终把落实立法计划项目作为行政立法工作首要任务,围绕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全年组织起草和完成审查立法项目12件,超额完成立法计划。

近年来,自治区全面推进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到清理过程扎实有序、清理结果衔接统一,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司法厅先后牵头组织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完成1次全面清理和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外商投资法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3次专项清理。清理结果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建议废止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6件,尚需评估确定是否废止或修改单行条例1件,决定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2件、修改12件、尚需评估确定是否废止或修改5件,废止或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84件。

据了解,2020年,在立法质量提升方面,新疆坚持问题导向,把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作为立法重点,同时建立考核台账,推动项目责任落实。

2020年,自治区组织起草和完成审查行政立法计划项目12件,政府规章6部,指导起草单位认真做好9件计划成熟时提请审议立法项目和27件调研论证项目执行工作,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司法监督公开透明

2018年12月4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举办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2020年12月27日,在若羌县吾塔木乡群众服务大厅,居民王某通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咨询相关律师。

2020年,全区各地因地制宜,依托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司法所、村(居)委会等,健全完善面向社会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

近年来,我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加大法律职业人员培养。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有526家律师事务所5828名律师,100家公证机构315名执业公证员,29家司法鉴定机构440名司法鉴定人,5家仲裁机构539名仲裁员,1.38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6.4万余名人民调解员,745家基层法律服务所287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去年以来,我区把握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坚持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坚持完善执法司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坚持完善执法司法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当事人及其律师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执法司法公开要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执法司法活动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有序开展。

与此同时,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新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平稳有序,法检两院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

2018年,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全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推动全区法院、检察院构建素质与职责相匹配、权力与制约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适应的司法责任制度体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2019年12月4日,自治区司法厅邀请120余名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党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党支部书记、高校师生以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社会各级各界人士,通过参观、座谈交流,了解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基本情况和具体职责。2020年,新疆各级国家机关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迈出坚实的脚步,有力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靠人民维护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