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在天山南北播撒法治的种子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4-12 19:21:37  作者:张蕾 许旺

在新疆,无论是社区广场,还是乡村集市,亦或是城市公园,随处可见法治元素。各地“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活跃其中,他们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保障。“七五”普法以来,全疆各地坚持形式创新、内容实用、服务专业、宣传到位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年4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组织律师到该州居民小区开展普法宣传。

形式多样效果好

“各位村民,给大家提个醒,借条要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期限……”2019年3月15日,升旗仪式结束后,青河县阿格达拉镇新牧社区法律顾问开始为村民进行法治宣讲。这是新疆各地基层乡村(社区)每周一“国旗下的宣讲”中最常见的一幕。

“七五”普法以来,“国旗下的宣讲”“阿肯弹唱队”“马背宣讲队”“毡房调解室”等一批接地气的法治宣传品牌广受群众赞誉。

2018年7月21日,乌鲁木齐县公安局“马背宣讲队”到牧区宣传宪法。

青河县组建了12支“阿肯弹唱队”,借助该县各乡(镇)文艺演出平台,用“草根语言”唱响法治文化。近年来,“阿肯弹唱队”共演唱4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温泉县结合牧场偏远、冬季漫长、牧民居住分散的特点,成立“马背宣传队”,服务“最远一家人”。该县通过走牧场、进毡房、集中培训、一对一讲解等形式,将酒驾、家暴等要负的法律责任转化为“喝酒开车惹事情、打了老婆进法庭”等简单易懂的宣传语,引导牧民遵纪守法,用法律武器维权。

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调解委员会驻永丰渠人民法庭打造的“毡房调解室”,每年调解案件超过450件。

进村入户润人心

近日,精河县人民法院在该县茫丁乡巴西庄子村村委会开展“村民说事日”活动,村民可现场反映近期发现的问题。

当日,村干部收集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征求村民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五”普法以来,新疆各地将法治教育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访惠聚”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相结合,变“结亲周”为“普法周”,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同时,加强特殊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2019年6月,昭苏县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牧区活动。

各地将法治教育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把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为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根据《关于在全疆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采取“定期坐诊”、“按需出诊”等方式,将法律服务平台前移至村(社区),实现新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阿克苏地区统一制定了全年村法律顾问宣讲计划,实行“一月讲一法”;昌吉回族自治州通过微信、QQ等新媒介,线上解答法律咨询;呼图壁县配备视频系统,群众可在线上与法律顾问交流,第一时间解决法律问题。

精准发力惠民生

“天上不会掉馅饼!”2019年3月初,博乐市各乡镇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利用集市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巡回宣传。宣讲人员结合近年来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示非法集资犯罪的伎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风险和危害。

“七五”普法以来,新疆各地精准施策,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确保村级治理依法依规。

新疆各地加强以案释法宣传队伍的建设,建立起以部门专业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骨干队伍,广泛吸纳公、检、法和执法部门专业人员,将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融入法治讲座、报告会和“法治进乡村”活中。

2019年8月,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宣讲活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以案释法“去极端化”宣讲队,定期或不定期赴各联系乡(镇)村、社区、街道、学校等,开展法治宣讲。据了解,近两年来,新疆各级法院累计开展宣讲千余场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3年来,巡讲覆盖新疆14个地州市,开展83次讲座,受教育师生、家长5万余人次。

2020年1月20日,阿勒泰市开展法治春联进万家活动。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