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3-09 19:45:53  作者:凌锋

3月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代表团参加审议。在听取沙沨代表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发言后,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

直面群众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特点。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也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群众有哪些新痛点?国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执法司法的公信力如何?对于这些问题,基层群众最有发言权。伴随着城镇化和市场化的深入推进,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一方面,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此外,要进一步做好基层普法工作,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筑牢依法治国的基层之根,事关重大,必须加强基层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引导群众依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