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边“捡”到猫头鹰,救它!
来源:阿克苏市公安   发布时间: 2021-02-22 18:25:06  作者:

2021年2月15日,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警情称:群众王某捡到一只猫头鹰已送至兰干派出所,请立即处理。接警后森林派出所副所长王志新立即前往处置。

原来,王某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停在路边类似猫头鹰的鸟类不能正常飞行,于是将猫头鹰交至兰干派出所。王志新赶到现场后对猫头鹰进行细致的检查,未发现其身体有伤,但冬季食物较少,导致没有进食,缺乏体力无法飞行。王志新告知群众王某,猫头鹰系鸮类鸟的俗称,学名有短耳鸮、红耳鸮等,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对王某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扬和感谢。

王志新及时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购买来食物对其精心喂养,经过细心的照料,在办公室观察半天后,猫头鹰彻底恢复健康。王志新将猫头鹰带到野外,成功放飞树林,让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责任编辑:王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