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完科目一就上路?男子无证驾车酿惨祸
来源: 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1-01-29 18:12:05  作者:夏婷

在个别驾考学员心中

只要科目二或科目三过了

就离拿到驾照不远了

仿佛可以开车上路了……

博乐有这样一名学员

刚通过了科目一考试

就敢开车去学科目二!!!

结果闯下大祸……

案情回顾

1月18日上午,邱某驾驶一辆小型越野车,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东工业区华通路由北向南行驶,在华通路与长兴路交叉路口与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造成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据邱某交代,他正在驾校学习驾驶证,当天,他驾车前往驾校场地练习科目二,肇事车辆是他才买了二十多天的二手车,就是为了拿上驾驶证后有车开。他自认为开车水平不错,就大胆上路了,结果酿成惨祸。

事故发生后,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对邱某所在的驾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驾校负责人举一反三,加强学校学员日常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等待邱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科普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警提示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考试的无证人员,一旦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很难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在未取得驾驶证前,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要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方可上路;实习期上高速要找“老司机”陪同,应当有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乘坐在副驾驶位置进行指导。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责任编辑:王诗文